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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院庆75周年 宣传标语和标识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01-22 10:21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庆祝建院75周年,营造统一、庄重、喜庆的院庆氛围,经院党委会审议,现已正式确定院庆75周年专属Logo和宣传标语。为确保院庆系列活动的规范性和辨识度,现就标识使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识内容 院庆75周年Logo及审定通过的宣传标语(详见附件)。 二、使用范围 1.各党支部、各科室组织开展的所有院庆75周年相关活动、会议。 2.院庆期间制作的各类宣传品、文创产品、出版物、办公用品等。 3.院庆相关的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展板、电子屏等。 4.其他经院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认可的院庆相关用途。 三、使用要求 1.统一规范:在院庆系列活动及相关宣传中,必须严格使用审定通过的Logo和标语,确保形象标识的统一、规范、严肃。不得对Logo的图形、比例、色彩、字体进行任意修改、变形或拆分使用。 2.优先使用:在院庆主题宣传和活动中,院庆标识应作为主要视觉元素优先使用。 3.确保清晰:使用时应保证标识清晰、完整,避免出现模糊、压缩变形等情况。 4.版权保护:院庆Logo及标语的知识产权归本院所有,未经授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其用于与本院院庆无关的活动或商业用途。 四、获取方式 院庆75周年Logo高清源文件及使用规范说明已上传至医院官网,请各科室、各党支部指定专人下载并按要求使用。 五、其他事项 各科室、各党支部在院庆活动组织实施中,应注重将院庆标识与活动主题、内容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展示形象、弘扬文化的作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特殊需求,请及时与宣传科联系。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2日 附件:院庆75周年审定标语及Logo 标 语 七秩五秋守初心 仁心济世臻新程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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