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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发表时间:2026-02-07 10:27 因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司机1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男性,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B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A1照优先),五年以上驾龄,没有发生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月1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半至6点。 2.报名地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609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人驾驶证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4)个人最新《安全驾驶记录》1份;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此次招聘人员为劳务用工形式,工资待遇面议。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