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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告知 20201109

2020-11-10阅读次数:3290返回

 

 

尊敬的各位患者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强化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医院疫情防控管理,降低医院感染风险,满足社会各方和群众对新冠病毒检测的需求,我院于2020年5月22日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感染的风险,现将酒泉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公告如下:

 

 

一、发热门诊核酸检测范围:




1.发热患者

2.自愿筛查人员

二、核酸检测流程:




 

1.发热患者(体温≥37.3℃):由发热门诊医师下达核酸检测医嘱,缴费后持收据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发热门诊特殊诊室进行采样。
2.自愿筛查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发热门诊分诊台现场进行缴费登记,采样时间为每天:9:00-11:00、15:00-17:00其它时间采取预约缴费登记制。
3.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早晨采样患者于晚上19:00到发热门诊凭证件领取,下午采样患者于晚上23:00到发热门诊凭证件领取。或于48小时后通过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电子核酸检测证明。

 

三、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要事先了解检测流程,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2.检测前2小时避免饮食,检测前半小时不要吸烟、喝酒。
3.等待时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距离大于1米,尽量减少交谈。
4.接受咽拭子或鼻咽拭子采样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陪同人员不得入内。
5.完成采集后使用医院提供的手消毒液消杀双手,自行离开。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战“疫”收官需要全体医务工作者和广大患者朋友共同努力,因核酸检测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酒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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