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新闻详情

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解读(异地住院就医篇)

发表时间:2024-12-15 16:31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问题:什么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关系所在统筹区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问题二:异地就医的所有人员都可以直接结算吗?

参保人在跨省异地就医时,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才能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均可直接结算。

问题三: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 微信公众号: 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我的→个人中心→授权登录→激活电子凭证→服务→业务办理→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

(二)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选择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备案。

(三) 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 注册→个人登录→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

问题四:参保人异地直接结算的介质是什么?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提供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作为有效凭证,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问题五: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政策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限价标准) ,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规定。简单地讲就是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问题六:哪些人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问题七:异地就医备案材料有哪些?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六)其他跨统筹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问题八: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是多久?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备案6个月后可变更或取消备案;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自行外出就医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问题九: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有效期限内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可以双向享受保待遇吗?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含长期备案和临时备案 )在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也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原则上不降低报销比例。其中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出院前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无法补齐备案材料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10%——20%后按本地规定报销(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系统内实际配置比例为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异地转诊转院待遇政策。

问题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是什么?

经参保地备案后,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执行酒泉市现行职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政策。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20个百分点(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系统内实际配置比例为准)。


Copyright 2024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     电话:0937-6982222 新城院区:0937-6982038    老院区:0937-6982071 邮箱:jqsyyywb@163.com
服务号
订阅号
头条号
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