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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微课堂】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典型案例发表时间:2026-02-09 18:27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医德医风“九项准则”作为医疗行业廉洁从业的基石,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全体医务人员严守法律与职业底线,筑牢拒腐防线。 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典型案例 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案例1 2018年,四川某私立医院业务员陈某请托成都市郫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张良权向该医院介绍患者,并表示向张良权支付转诊病人医疗费用的20%作为“感谢费”。2019年至2020年,张良权先后2次将区第二人民医院病人介绍给该私立医院,并收取“感谢费”5300元,违反医疗机构相关纪律规定,损害职业形象。2022年4月,张良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案例2 2022年9月至11月,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外科医生邵国圩、倪琮钧在上班坐诊期间,多次违规推荐患者到某外科诊所治疗,并分别收取他人提供的“感谢费”3672元和2390元。2023年1月,邵国圩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倪琮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案例3 2006年2月至2010年4月,宋某某利用担任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救站副站长职务之便,违规向郑州惠安手外科医院、郑州中原创伤手外科医院转送病人,收取好处费共计164万元。2011年12月,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13年。2013年12月,禹州市卫生局给予宋某某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4 滨海某医院为争取更多业务量,让乡镇医生为其介绍、推送患者,给付介绍、推送患者的医生价值100-400元不等的油费补贴或赠送烟酒礼品,并通过市场费名目在账外报销。当事人于2021年6月起,以油费、烟酒费等名目支付给乡镇医生共计10540元,获取推送病人25人次。被介绍的病人在院治疗费用合计为353520元,当事人获利60407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6月,滨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60407元,并处罚款13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经执法人员后续多次检查,未再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案例5 上海某医院与130家其他医院的261名在职医生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医院的医生推荐自己已经接诊的患者到该医院进行治疗,该医院给这些医生支付了512.05万元的推荐费用,获得1148笔业务。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被认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被罚没652.9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