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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微课堂】持续纠治“车轮上的腐败”

发表时间:2026-01-28 10:58来源:中建三局壹品投资公司

“车轮上的腐败”看得见、摸得着,是群众眼皮下的“不正之风”。公车腐败的后果不仅导致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特权思想的产生,还败坏了党风政风,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纪法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公车姓“公”,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小事小节做起,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严守规定,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漫画说纪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之一,这些“车轮上的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败坏党风政风,群众深恶痛绝。让我们一起了解下这类问题有哪些表现形式。

私车公养

典型案例:河北省保定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某某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至2019年2月,杨某某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10次,合计消费2849.99元。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典型案例: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违规对调研车辆进行豪华改装问题。2021年8月,永胜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购买调研公务客车一辆,经时任永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卢某某同意,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袁某某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对该车进行改装。随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对该车进行了座椅更换、安装车载冰箱等22项改装,改装费共计19.38万元,并额外增加车辆运输费用1.27万元。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超标准配备公车

典型案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某某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王某某在任云南建工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超标准配备使用1辆排量4.0L、车价75.8万元的公务用车,其工作调动后仍占用该公务用车长达5年;多次公车私用,安排公务用车接送其家人。王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擅自接受单位或个人赠送车辆

典型案例: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某长期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问题。王某在担任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长期无偿借用多名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车辆,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司机为其出行提供接送服务。此外,他还多次接受高档宴请和礼品礼金。2024年,王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来源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漫画来源丨可灵AI

纪法小考堂

01、(案例分析)某国企负责人接受私营企业主“无偿借用”一辆价值80万元的豪华SUV,供个人及家庭使用长达3年。该行为违反哪些规定?应如何定性?

违规点: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不得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的规定;构成“权钱交易”,涉嫌受贿罪。

处理结果:党纪政务处分(开除党籍、公职);车辆追缴,涉案金额计入受贿数额;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02、(判断题)国有企业为提升形象,可将公务用车加装真皮座椅和车载冰箱,只要不超出购车预算即可。

错误。任何单位不得为公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即使未超预算也属违规。

03、(判断题)企业捐赠车辆给国企,只要登记在单位名下并用于公务,就不违规。

错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接受企业捐赠车辆,无论用途是否合规。

04、(判断题)党政机关可以借用下属单位的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错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05、(判断题)公车私用仅指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事,不包括将公车固定给个人使用。

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严禁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来源丨中建三局壹品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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