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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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来院进修申请

发表时间:2026-01-13 11:10

进修申请须知

一、进修申请流程:

1.下载《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和承诺书》填写,单位审核盖章。

2.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左侧 进修申请处弹窗上传《进修申请表》、承诺书(请提前15个工作日申请)

进修申请系统路径:

点击进入 ‍   (页面左侧进修申请按钮)

3.审批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您报道相关事宜,请及时查邮件。

4.报到地点: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联系方式:医疗、医技人员联系医务科行政楼5楼503室:0937-698646;护理人员联系护理部行政楼5楼507室:0937-6983256。

5.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A.《进修申请表》原件(需黏贴照片),单位盖章。

B.单位介绍信、两张1寸照片。

C.医疗、医技人员: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护理人员:最高学历、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护士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材料由派送单位盖章确认。

D.签署《进修人员管理制度和承诺书》

二、进修申请须知:

1. 申请进修的医师需具备: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至少满足专科学历。

申请进修的护士需具备: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为本单位从事相关专业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护理人员进修时间≥3个月。

2.酒泉市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免费进修。

3.接收进修报到时间为每月月初(护理报道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请根据报到须知上的报到时间妥善安排。

4.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者,请事先与我院联系。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作为自动放弃进修。

5.无论何种原因中途终止进修,进修费用不退。如需延长进修期限,请提前一个月办理。

6.工作服及日常用品请自备。

7.住宿人员需自备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住宿费300/月。

8.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将立即通知原单位,中止进修学习。

9.为确保进修质量与医疗安全,并保障进修人员的个人权益,如您存在以下情况:怀孕、哺乳期人员;进修时段内有职称晋升、工作调动、资格考试、入学等重要事务安排;患有慢性疾病等情况,原则上不建议进修学习。如确实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或提前结束进修,需有派出单位主管部门来函说明原因。

(点击下载附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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