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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医院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保报销政策

2020-02-06作者:图文:医保科阅读次数:904返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我省紧急出台了相关医疗保障政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病人建立医疗保障通道。1月30日,酒泉市医保局、酒泉市财政局、酒泉市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医疗保障的补充通知,明确由酒泉市财政兜底,将确诊、疑似、留观三类病人全部纳入到保障体系中。

       通知下发之后,酒泉市人民医院医保科第一时间启动先救治后结算的报销方式,积极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对1月30日已结算出院留观患者进行按政策结报,对已交住院押金的患者及时办理退费手续,实现此类患者医疗费用零负担,对现住院隔离留观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以后,剩余个人自费的负担部分,由我院先行垫付,等后期造册后统一上报医保部门审核。

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地,极大的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打消了一些隔离患者的顾虑,对我院在顺利开展救治的工作方面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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