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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2013-05-15阅读次数:16285返回

1.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务部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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