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添加收藏预约挂号
首 页医院简介科室导航专家介绍设备介绍医院文化医疗管理护理管理科研教学中医中药专题学习党建工作院志编纂
关于医院 医院简介组织机构资质荣誉医院领导医院新闻通知公告   就诊指南院务公开更多>>
酒泉市人民医院口腔种植医疗服...
抓牢警示教育 敲响长鸣警钟—...
述职评议亮成绩 笃行实干谋新...
【医讯】关注“世界银屑病日”...
【聚焦二十大 】深入学习大会...
躬耕技术 守护生命——酒泉市...
【科室动态】拓展门诊培训模式...
【疫情防控】防控不松懈 推演...
酒泉市人民医院日常专题片、短...
关于2022年度自主考核招聘...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酒市医发[2003]35号 关于印发《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

2013-03-31阅读次数:11421返回

 

酒市医发[2003]35号

关于印发《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

和《医院代理制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及登记、聘用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医院有关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对医院临时人员使用和代理制人员的聘用管理都作了原则规定,但在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院经过反复调查论证,制定了《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医院代理制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要求全院各科室和有关部门在使用临时人员和聘用代理制人员时,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素质,使临时人员的使用和代理人员的聘用制度化、法制化,使医院人事制度管理与社会主义人才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协调。

 

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

 

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和人才市场需求,根据酒地医发[2000]94号《关于印发〈医院新录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酒地医发[2000]103号《关于印发〈医院试用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精神,结合医院在临时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特制定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

       一、 临时人员使用的原则和范围。

       ㈠、 临时人员是指没有录用、代理制身份以外的临时签约、聘用的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不具有医院正式职工的身份。

       ㈡、 临时人员使用原则上在医院下达的各科室编制内进行使用。个别岗位确需专业人员补充,需申请岗位编制名额,经医院同意后,方可使用。

       ㈢、 临时人员分为医护专业人员、各类维修操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临时人员。医护专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认可的学历,各类专业技工需持有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

       二、 临时人员使用管理权限和职责。

       ㈠、 临时人员的使用决定权在医院。医院人事科是医院人事管理部门,人事科负责全院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其它各科室均没有使用临时人员的决定权。人事科负有各临时人员的试用、聘用、调配的职责。

       ㈡、 医务科、护理部协助人事科对医护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试用和调配管理工作,行政后勤科室协助人事科对本科室临时人员进行考核、试用和调配管理工作。

       ㈢、 根据责权关系,按医院管理权限和程序使用的临时人员,使用费用可计入科室支出,在岗位上发生的一切问题,由科室、医院负责处置。凡未按程序和权限、各科使用的临时人员,其使用费用不能列入支出,在岗位发生的一切行政和法律问题由用工科室和个人负责。医院还要追究其科室责任。

       三、 临时人员具备的使用条件。

       ㈠、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务热情、诚实守信、自愿为医院服务的人员。

       ㈡、 医疗专业人员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其它临床专业人员原则上是大专以上毕业及持有医、护执业证书者。非临床专业岗位人员和后勤人员必须有与其专业相应的学历或技术资格证书者。

       ㈢、 各类岗位的临时人员,要求政历清楚、年龄适宜、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㈣、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恶劣者,有违纪违法行为和有黄、赌、毒行为者,劳教释放人员和有其它不规行为人员不能作为临时人员进入医院工作。

       四、 临时人员登记、考核、使用管理程序。

       ㈠、 临时人员管理程序有求职登记、证件审查、体检、专业考核、试用、签约临时合同等程序。来院工作的各类临时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

       ㈡、 严格登记管理。凡来院求职的各类人员,按各专业不同要求,持各有效证件并书面申请,在人事科进行登记,以备今后调配使用。

       ㈢、 认真进行考核、考察。医院需使用临时人员时,必须在登记人员中进行考核使用。人事科负责组织考核,并进行政审、健康检查等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疗专业考核,护理部负责护理专业考核,其它专业由有关使用科室协助考核,考核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调配使用。

       ㈣、 临时人员的试用。实行临时人员在其专业岗位试用,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综合考核,并对其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素质进行鉴定报人事科。

       ㈤、 签定临时人员使用合同。根据科室的编制和工作需要情况,医院在综合考核合格的试用人员中签定临时人员使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人员,视需要可续签。

       ㈥、 在临时人员实行代理制。代理制按照医院[2000]94号文件《暂行办法》和[2000]103号《实现细则》规定办理。代理制人员,可在临时用工中专满两年、大专满一年以上,经综合考核在合格以上人员中择优录取。代理制人员岗位原则上是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实行代理制。实行代理制人员比例暂定为符合条件的25%(年)。

      ㈦、 凡与医院签定用工合同的临时人员,有学习和工作,有参加技术培训和获取执业证书,职称晋升和参加医院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有向科室和医院提出意见建议、服从领导、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医院荣誉的权力和义务。签约合同甲乙方坚持双向选择、协商自愿的原则。签约的程序和要求,可参照医院职工聘用程序。

      五、 临时人员使用的待遇。

      ㈠、 临时人员使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为760元。临时用工参加本科室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每月增加50元作为科室绩效考核工资。

      ㈡、 临时人员在试用期内月均按700元计发劳务费。

      ㈢、 签约的专业技术临时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末尾淘汰管理,由所在科室进行考核,不合格临时人员自然淘汰,医院不再签约使用合同。考核合格以上人员由双方自愿选择续签使用合同。签约期为一年。

      ㈣、 临时人员暂不享受医院医疗、养老保险等待遇和其它的福利待遇。签约的临时安、安全、民事、刑事责任。

医院人事代理 人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市场经济人事管理制度的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医院2000年印了发酒地医发(2000)54号《酒泉地区医院机构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对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制并已2001年启动实施,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代理管理制度,根据《酒泉地区人事代理试行办法》精神,现制定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一、 人事代理的原则和要求。

      ㈠、 人事代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㈡、 人事代理是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用人单位或个人以契约的形式,以代理为手段,为其提供人事关系,档案保管、工资核定、职称评定、代办失业、养老保险等相关人事管理服务。

      ㈢、 人事代理是把被代理人的档案、人事关系由单位管理移交人才中介机构管理,其身份由过去的“单位人”走向“行业人”,最后到“社会人”。代理制人员可以不受单位人事限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自主择业、自由选择工作单位与工作地点。

      ㈣、 医院代理人员主要以医务专业技术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历,技术资格和职称。

      二、 人事代理的对象和条件。

      ㈠、 医院人事代理的对象是按《医院各类临时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六款规定的医、技、护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国家认可的执业证书、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

      ㈡、 代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执业证书和技术资格证书,在临时人员中实行代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具备试用年限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的国家统配生,直接代理人员除具备以上学历外,还必须持有执业证书、技术资格证书。

      ㈢、 在临时人员中择优代理,必须经过大专1年,中专2年的试用,年度综合考核合格以上人员中按比例择优代理。年度代理人员不超过符合条件人员的25%。

      三、 人事代理方式和程序。

      ㈠、 医院人事代理实行单位委托全权人事代理管理机制。全权委托人事代理又称组织托管,包括档案、人事关系、身份认定、工龄计算、调资定级、岗位技能培训、职称晋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内容。

      ㈡、 代理人员办理代理手续是在具备使用年限、学历、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基础上,由个人申请、科室同意(编制内),考核考察合格后,由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㈢、 医院同意代理人员名单后,由使用科室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人事科办理相关人事关系。

      四、 人事代理考核管理和待遇。

      ㈠、 代理制人员参加所在科室进行年度考核。各类代理人员考核内容、项目同本科同类人员。参与参加医院各种学习、培训、资格考试、职称晋升和其它各种活动。

      ㈡、 代理人员享受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全额工资的60%,享受同等专业人员的效绩工资。按政策规定的项目、标准交纳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等基金。

      ㈢、 根据年度考核不同等次增长不同比例工资差额。科室年度考核合格人员,从第二年起增长全额工资的2%,良好人员增长全额工资的6%,优秀增长全额工资的10%。直到增到全额工资至。增长后可固定到工资中。参加医院工资调整和工资改革。

      ㈣、 代理人员聘用管理程序与本科同类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年度考核不及格或违规违纪者,出现《医院机构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待聘和解聘”的规定条件者,实行淘汰,医院解除其聘用合同。

      ㈤、 代理人员的工龄从代理合同签定之日起算起,调入转为代理人员的,按原录用时间算起。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所在科室的效绩工资、奖金和部分福利待遇。

      六、 临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㈠、 临时人员调配、登记、签约、考核由人事科与相关科室进行管理。业务技术由医务科、护理部和使用科室负责,行政管理由签定合同科室全面负责。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责、权、利明确,奖、惩、罚严格的管理制度。

      ㈡、 签约的临时专业人员要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并积极参加执业证书培训考试和岗位职称培训考试。尽快取得执业证书和相应的技术职称。

      ㈢、 对违规违纪、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有问题的临时人员,医院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及时解除合同或进行处罚。医院不承担临时人员在使用期岗位以外所发生的各类治

医院领导科室导航专家介绍医院新闻医院文化医疗管理护理管理科研教学中医中药党建工作专题学习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转载或应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推荐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察看本网站     版权所有(C)酒泉市人民医院    地址:酒泉市西大街22号Copyright 2016 酒泉市人民医院  酒泉市人民医院院务部创意制作和技术支持    备案号:陇ICP备16002258号您是第 位访客公安机关备案号:620902020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