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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02-08打印阅读次数:96364返回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概况如下:

建设项目

名称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

地址

酒泉市人民医院位于西大街南侧,西环南路东侧。本项目位于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4432.96、东经98°308.68。东侧为市医院感染科,南侧为西大街小学,西邻南环东路,北侧为市医院洗衣房。

建设单位

酒泉市人民医院

建设项目

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通过将原有6t/h锅炉配套麻石除尘器拆除,并于风机房新建6t/h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1座;对10t/h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及4t/h锅炉配套麻石水浴除尘器进行维修加固,并增加喷淋装置对烟气进行除尘;对锅炉的引风机、除灰机、烟风管道等进行大修;新建氧化镁法烟气脱硫系统,安装脱硫吸收塔、脱硫净化塔各1台,使原有锅炉烟气中的SO2及烟尘得到有效治理。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环评文件审批

部门及时间

审批部门: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审批时间:2016620

批复文号:肃环表发【201616

开工时间

20167

投入试运行时间

201710

实际总投资

22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20万元

比例

10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现场监测时间

2017121-2017122

20171211,酒泉市人民医院组织专家、监测单位等代表,根据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进行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讨论,与会人员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25日至201834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和酒泉市人民医院联系,联系人:李健,联系电话:13830156725王伟,联系电话:13830738196

 

附件1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2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名称: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

委托单位:酒泉市人民医院

 

 

 

 

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


 

 

 


承担单位: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安章

报告编写:

报告审核:

报告签发:

 

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893774612

邮编:735000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9

 

表一  建设项目概况.................................................................................................. - 1 -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4 -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图............................................................ - 13 -

表四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意见........................................ - 17 -

表五  验收监测内容................................................................................................ - 21 -

表六  验收监测质量控制........................................................................................ - 24 -

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 - 27 -

表八  结论与建议.................................................................................................... - 31 -

 

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委托书(酒泉市人民医院)

3、《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肃环表发【201616)(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4、《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锅炉废气监测报告》(酒新环检第[FQ2017] 043号)(酒泉市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酒泉市人民医院噪声监测报告》(酒新环检第[ZS2017] 019号)(酒泉市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酒泉市人民医院地处酒泉市中心地段,人口密集,地段繁华,是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全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市120余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救护任务。市医院锅炉房紧邻街道,承担着医院办公场所12.4万平方米的供暖、供水。市医院有燃煤锅炉5台,合计吨位26t/h,分别为10 t/h热水锅炉,6 t/h热水锅炉,4 t/h热水锅炉(报废),4 t/h蒸汽锅炉和2 t/h蒸汽锅炉(10 t/h热水锅炉与4 t/h蒸汽锅炉常用,6 t/h热水锅炉及2 t/h蒸汽锅炉在锅炉检修期间备用)。四台锅炉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对烟气除尘后排入大气。单一低级的除尘设备,脱硫效率低。

201671起,《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废止且被201471起实施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代替。新锅炉标准规定“自201471起,新建锅炉(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燃煤锅炉: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同时,根据《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771号),“城市建成区单台出力10蒸吨及以上、6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医院锅炉房(20t)锅炉烟气的例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随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实施,医院锅炉房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均出现超标,已无法达到现代环保要求。因此,市医院决定对现有除尘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加装脱硫装置,以期满足甚至低于现行的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燃煤锅炉的烟气排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酒泉市人民医院于2016420日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对其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改造项目编制了《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肃州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620日(肃环表发【20161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711月,酒泉市人民医院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为此,我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于20171113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依据环评批复要求及现场勘查情况,要求建设单位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正常运营后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要求以及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现场勘查实际情况及该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委托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1212日对该项目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SO2NOX和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我公司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表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酒泉市人民医院

建设项目主管单位

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环评时间

20166

开工日期

20167

投入试生产

时间

201710

现场监测时间

2017121日~2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扬州兄弟环境保护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32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20万元

比例

100%

实际总投资

22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220万元

比例

100%

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2日)

3、《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6月)

4、肃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件肃环表发【201616号)

5、《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1711

6、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分析方法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

评价标准

1. 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锅炉排污水进入除尘器循环利用;脱硫塔底部浆液经渣浆泵进入真空脱泥机,脱水后滤液返回脱硫塔重新循环,因此生产废水均为循坏利用,不外排,故不设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2)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酒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1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执行标准一致。

1-1    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BOD

悬浮物

动植物油

氨氮

限值

69

500

300

400

100

2. 废气

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的相关要求限值,详见表1-2项目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执行标准一致。

1-2  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颗粒物

浓度≤50mg/m3

烟囱或烟道

二氧化硫

浓度≤300mg/m3

氮氧化物

浓度≤300mg/m3

汞及其化合物

≤0.05mg/m3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排放口

3. 噪声

1)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3

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dB(A)

夜间dB(A)

70

55

2)运营期噪声

环评阶段,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1-4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时段

昼间

夜间

1

55

45

验收阶段,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锅炉房西侧边界紧邻南环东路,因此项目西侧紧邻城市道路50m±5m范围内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

1-5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级别

昼间

夜间

1

55

45

4

70

55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5.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如下:

烟尘:3.02t/a      SO2:7.34t/a      NOX:12.79t/a

烟尘、SO2NOX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1.1 地理位置

酒泉市人民医院位于西大街南侧,西环南路东侧。本项目位于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44′32.96″、东经98°30′8.68″。东侧为市医院感染科,南侧为西大街小学,西邻南环东路,北侧为市医院洗衣房。项目位置图见图2-1

1.2 环境概况

酒泉市人民医院地处酒泉市政府所在地肃州区,肃州区位于甘肃省西北部,酒泉市东部,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西部,地理坐标为东经98°20′~99°18′,北纬39°10′~39°59′,东与高台县肃南县接壤,南倚祁连山与肃南县交界,西与嘉峪关市毗邻,北抵金塔夹山与金塔县相连。东西长104公里,南北宽84km,总面积3353.74km2

肃州区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气候的整体特征为:气候干燥、降水少、蒸发强烈日照长、冬冷夏热温差大、秋凉春旱多风沙。肃州区年平均气温7.3,七月份最高平均为21.8,元月份最低平均气温为-9.7,低于零度的时间为128天。

2.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1医院原有工程概况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市100余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救护任务。拥有1个市级紧急救援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街、东南、新城3个分院,医疗服务范围辐射甘肃河西地区及周边青海省、内蒙古等邻近省区。

市医院占地面积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7亿元。医院现有48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科室,19个行政后勤科室,79个专业组。开放床位1100张,在职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8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3人、中级职称32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人,40余名学科带头人被确定为市级科技人才,5人被确定为省级科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医院年门诊量46万余人次,出院病人3.5万余人次。近年来,为500余万群众提供了优质、周到和规范的服务,成为具有科学化管理,较先进的医疗设备、较高医疗水平的三级甲等医院;是酒泉市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和急救中心。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十佳医院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省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工程包括门诊综合楼、 住院综合楼,急诊综合楼各一座,其中门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32500m2,主楼地上8层,地下一层,大楼沿东西向34.9m,沿南北向进深98.30m;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7500m2;急诊综合楼总建筑面积46140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19500m2,地上九层,地下一层;临床培训基地建筑面积8040m2,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儿童专科病区建筑面积11880m2,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精神病区建筑面积6720m2,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在门诊楼、住院楼及急诊楼四周布置有绿化带、草坪、花坛和雕塑等来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绿化效果。

2.2医院原有锅炉房概况

酒泉市医院现有1997年投入运行的采暖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1520 m2,锅炉房紧邻西环南路,场地大体呈长方形,场地东侧布置有锅炉房、办公室;南侧布置有储煤场,烟囱、渣场等在西侧。现有燃煤蒸汽锅炉2t/h一台,4t/h两台(一台在用,一台报废),6t/h热水锅炉一台,10t/h热水锅炉一台。

冬季运行两台锅炉10t热水锅炉(6t热水锅炉备用)及4t/h蒸汽锅炉一台(2t/h蒸汽锅炉备用),共计14t,主要用于医院供暖,供给医院热水、蒸汽;夏季仅运行一台4t蒸汽锅炉(检修期间用2t/h蒸汽锅炉),供给热水、蒸汽。锅炉房采用哈密煤作为燃料。锅炉房基础设施见表2-1

2-1  市医院锅炉房基础设施统计表

设备名称

编号

型号

设备参数

备注

 

烟气量

 

            

10t热水炉

1#

SZL7-1.0-115/70

Q10t=30000m3/h

冬季运行

 

6t热水炉

2#

DZL4.2-1.0/115/70-AⅡ

Q6t=18000m3/h

备用

 

2t蒸汽炉

3#

DZL2-8

Q2t=6000m3/h

11

 

4t蒸汽炉

4#

DZL4-10- AⅡ

Q4t=12000m3/h

 

4t热水炉

5#

SZL240-100/70

-

报废

 

 

流量

m3/h

全压(Pa

主轴转速(r/min

电机容量

kW

 

10t锅炉

引风机

1#

SY10-15

32138

3802

1450

55

 

 

6t锅炉

引风机

2#

GY6-13 N.0989D

16000-21500

4164-4090

1480

37

 

 

2t锅炉

引风机

3#

Y5-49N.065C

10000-18760

3410-2760

2090

22

已坏

 

4t锅炉

引风机

4#

Y6-1050

26233-14806

1732-3340

1470

22

 

 

5#

Y6-1050

26233-14806

1732-3340

1470

22

更换3#

 

麻石除尘器

1#

-

室内安装,配套10t热水锅炉除尘

 

2#

-

室外安装,配套6t热水锅炉除尘

 

 

3#

-

室内安装,配套2t4t蒸汽锅炉除尘

 

 

循环水泵

4

锅炉房负一层

 

 

净化泵

1

锅炉房负一层

 

 

 

补水泵

2

锅炉房负一层

 

 

反渗透水处理机

1

锅炉房负一层

 

 

 

水箱

1

20m3

 

 

烟囱

1

高约45m砖混烟囱,出口直径约2米。

 

 

2.3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2.3.1大气污染

本项目大气污染只要来源于燃煤锅炉烟气排放及储煤场扬尘污染。

根据调查结果,市医院锅炉房耗煤量6500t/a(其中冬季:5000t;夏季:1500t),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燃煤工业锅炉,估算市医院锅炉房燃煤烟气量为7150m3(其中:冬季:5500m3;夏季:1650m3)。根据酒泉市环境监测站2013(20 t)2015(4 t)年环境监测报告,医院锅炉房大气污染情况见下表:

5大气污染情况

内容

类型

污染源

冬季(20 t)

夏季(4 t)

合计

 

产生浓度

产生量

产生浓度

产生量

产生量

大气

污染

烟尘

188 mg/m3

10.34t

186.46 mg/m3

3.08t

13.42 t

SO2

550 mg/m3

30.25t

350 mg/m3

5.78t

36.03 t

NOX

265.61mg/m3

14.60t

176 mg/m3

2.90 t

17.51 t

储煤场扬尘属无组织排放,扬尘量与储煤量、原煤含水率、气象条件等因素有关,难以量化。本项目区周边多为居民住宅、办公单位,扬尘会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3.2水污染

根据现场调查,医院锅炉房用水包括锅炉软化补充水、锅炉房排污水、除尘器补充水、职工生活用水、贮煤场洒水等。其中软化废水,水质简单,无其他污染,经消毒处理后,供医院洗衣房使用;生活污水及锅炉房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过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3.3噪声污染

医院锅炉房噪声源主要是水泵、通风设备等机械设备在操作和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酒泉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其厂界噪声可达49.6dBA)。

2.3.4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炉渣、除尘灰、和生活垃圾等。

根据调查结果,市医院锅炉房耗煤量6500t/a,炉渣产生量1625t/a、除尘灰产生量650t/a。生活垃圾按照1.0kg/.d计,锅炉房职工共计30人,则垃圾产生量为10.8t/a

2.4原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2.4.1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随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实施,锅炉房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均出现超标。

2锅炉房的环保设备单一,目前锅炉采用麻石除尘器除尘,排出烟气没有经过化学方法进行脱硫,直接排入了大气。

3系统年久失修漏风、漏气现象严重。

(4)没有合适的灰水沉降池,部分除尘沉降后的灰水排入了城市下水

24.2 整改措施

项目通过将原有6t/h锅炉配套麻石除尘器拆除,并于风机房新建6t/h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1座;对10t/h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及4t/h锅炉配套麻石水浴除尘器进行维修加固,并增加喷淋装置对烟气进行除尘;对锅炉的引风机、除灰机、烟风管道等进行大修;新建氧化镁法烟气脱硫系统,安装脱硫吸收塔、脱硫净化塔各1台,使原有锅炉烟气中的SO2及烟尘得到有效治理,使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中相关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划分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013910,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其中第一条提到,“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到2017年,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酒泉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中提到“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大分散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17年底全市除医院、学校等特殊行业外,工业园区、城中村及城郊乡镇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完成全市锅炉调查摸底和动态更新,2017年对辖区内燃煤锅炉淘汰、清洁能源改造和达标治理任务全部清零,并对新建燃煤锅炉项目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强化锅炉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含茶浴炉、热水炉)全部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封。并要求严格执行《酒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2017)》和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市环保、发改、工信、质监等部门负责,实施燃煤锅炉准入控制,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容量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新建14MW以下的燃煤锅炉需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已建成7MW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对照新新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措施,14MW及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运行,对于7MW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或并网等措施,减少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

20171013,酒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环保排放达标改造实施后同意使用的复函》中指出,“酒泉市人民医院对所属4台燃煤锅炉进行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配套建设成脱硫设施。你单位应加快完成改造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确保脱硫除尘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同意使用。”

综上,市医院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相关政策。

4.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4.1 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单位

1)项目名称: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3)建设单位:酒泉市人民医院

4)项目投资:环评概算总投资3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财政补贴。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实际建设中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4.2 建设内容

根据酒泉市环境监测站检测报告数据(见附件),市医院锅炉房NO2达标排放,因此,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对市医院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2-2

2-2    本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除尘系统

加固装饰现有麻石水膜除尘器;检修更换烟风道,3#风机

①原6t/h锅炉除尘器拆除,在风机房重新建设麻石水膜除尘器一台,所有麻石除尘器外壁全部采用100mm厚度混凝土加钢筋网浇筑,外表面全部喷涂石材装饰涂料,且勾缝装饰;②所有锅炉更换配套新的引风机;③所有从锅炉尾部到除尘器的烟道更换为厚度不小于5mm钢板制造的烟道,每台锅炉烟道制造隔离门;麻石除尘器出口到烟囱的各种管道,采用钢+耐酸胶泥或耐酸不锈钢材料制成,采用不锈钢不得低于304,且厚度不小于3mm

与环评基本一致;6t/h锅炉配套除尘器拆除重建,工艺布局更加合理

脱硫系统

新增氧化镁法烟气脱硫系统;配套新建脱硫塔2座、综合调节池1座(滤液池、地坑池)及脱硫间一间(包括脱硫液配置、循环系统和废渣处理系统)

①新建是法氧化镁法脱硫装置,新建脱硫除尘、净化脱硫塔各1座;②二级除尘脱硫净化塔在运行过程中第一级污水沉淀处理和第二级净化脱硫塔的污水沉淀处理脱泥,脱泥机可共用;②脱硫除尘净化塔内的冲洗、喷淋的管路及泵采用各自独立一备一用,吸收液的移位泵系统一用一备,两系统可共用;③两套系统的管路各自独立,设置必要的阀门和控制管路。

与环评一致

检测系统

新增在线检测系统1

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与环评不一致

辅助工程

电气系统

主要针对供配电系统的改造。

新增一套满足脱硫、除尘系统的电气控制设施及控制系统,电力控制系统选用继电器系统,集中控制。

与环评一致

供水系统

主要针对供水系统的改造。

增加或改造相应管线。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装置处理,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除尘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医院原有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噪声治理

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

与环评一致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运系统;生产固废,炉渣作为建材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运系统;生产固废,炉渣作为建材外运处理。

与环评一致

 

废气治理

锅炉废气,除尘设备、脱硫系统;煤堆场扬尘,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且定期洒水抑尘。

锅炉废气:除尘设备加固、新增脱硫系统;煤堆场扬尘,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并且定期洒水抑尘。

与环评一致

4.3 工程平面布置

技改工程将原有6t/h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器(位于室外)拆除,在风机房重新修建1座麻石水膜除尘器,配套对6t/h燃煤锅炉除尘;对剩余2台麻石除尘器进行检修加固,并新建氧化镁法脱硫装置。项目区位于市医院锅炉房西侧空地。经现场调查,脱硫吸收塔布置在锅炉房西侧现有麻石除尘器西侧空地,脱硫塔,灰水池等均布置于锅炉房西侧脱硫间内。项目平面布置较环评阶段未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平面布置见图2-2

4.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环评阶段市医院锅炉房劳动定员30人。锅炉房全年运行,实行三班制,每班8h

技改项目完成后,项目定员及生产制度不变,未新增员工人数,未新增年工作时间。项目实际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与环评阶段一致。

4.5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运行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燃煤、氧化镁等,其中燃煤选用新疆哈密混和煤,均为外购。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见表2-5

2-5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原辅材料

环评阶段数量及来源

实际数量及来源

变化情况

6500t/a,外购,哈密混合煤

6500t/a,外购,哈密混合煤

无变化

氧化镁

21.84t/a,外购

90t/a,外购

增加

7150m3,依托原有

7150m3,依托原有

无变化

4.6 项目主要设备

经现场调查并向建设单位核实,本项目新增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6

2-6   产品规格和产品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刮灰机

500mm,长8000mm

1

板链式挂灰机

2

2+4锅炉除尘刮灰机

500mm,长8000mm

1

板链式挂灰机

3

6t锅炉麻石除尘器

冲击水浴式麻石除尘器

1

板链式挂灰机

4

除尘脱硫塔

处理20t/h锅炉烟气的能力,钢壳内壁花岗岩、不锈钢塔盘,冲洗、喷淋全套系统

1

外部设置检查门,爬梯

5

净化脱硫塔

1

6

搅拌机

 

1

池顶竖向安装

7

压风机

 

2

 

8

循环泵

满足工艺要求

4

耐磨、耐腐蚀

9

冲洗泵

满足工艺要求

4

清水泵

10

移液泵

满足工艺要求

3

耐磨、耐腐蚀

11

 

10t锅炉麻石除尘器上水泵

供水膜除尘

1

耐磨耐蚀

12

钢烟道

10t6t4t2t锅炉尾部到麻石除尘器的烟道

4

普通钢板制造

 

13

不锈钢烟道或普钢内衬耐酸胶泥

10t6t4t2t锅炉麻石除尘器到烟囱的烟道

4

 

14

真空脱泥机

带式真空脱泥

1

 

15

脱泥机上水泵

 

1

耐磨、耐腐蚀

16

沉淀池

40m35格)

 

 

按技术要求建设

17

回水沟槽建设

脱硫净化塔回水沟槽

1

混凝土

18

10t锅炉除尘器和除尘脱硫塔回水沟槽建设

 

1

混凝土

19

10t锅炉引风机

GY系列,流量≥38000m3/h,压力≥4500Kpa

1

直联式

20

6t锅炉引风机

GY系列,流量≥23000m3/h,压力≥4500Kpa

1

直联式

21

2t4t锅炉引风机

GY系列,流量≥18000m3/h,压力≥4500Kpa

2

直联式

22

冲洗管路系统

 

2

 

23

喷淋管路系统

 

2

 

24

沉淀池移液压分、配水管路系统

 

1

 

25

电力控制系统

全系统电力控制

1

 

26

脱硫剂储仓即粉料添加房

3×4m,彩钢房

1

 

5. 工程变更

环评阶段,“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因此,环评要求项目技改工程加装烟气在线实时监测系统,有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实行实时监控。

验收阶段,项目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施。经向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现有燃煤蒸汽锅炉2t/h一台,4t/h两台(一台报废),6t/h热水锅炉一台,10t/h热水锅炉一台。冬季运行两台锅炉,10t热水锅炉(6t热水锅炉检修期间备用)和4t蒸汽锅炉一台(检修期间用2t蒸汽锅炉),共计14t;夏季仅运行一台4t蒸汽锅炉(检修期间用2t蒸汽锅炉)。因此,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在线检测系统的要求,本次技改项目可暂不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本次工程变更由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变更说明,并得到了项目审批单位的认可。

 


表三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图

1. 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锅炉烟气除尘、脱硫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下图3-1所示。

3-1   锅炉烟气除尘、脱硫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 工艺流程简述

1)烟气除尘

目前市医院锅炉房配套3台麻石除尘器,含尘烟气以20m/s左右的速度由除尘器下部从烟气进口管以切线方向进入筒体,产生强烈的旋转上升气流;烟气中所含的尘粒在离心力作用下被甩向筒壁。水从围绕在除尘器上部的喷水管淋在圆筒内壁上形成水膜,并沿壁往下流。尘粒遇水膜后被润湿而随水膜流入水封排灰装置,然后不断流向沉淀池中。净化后的烟气则由烟气出口管排出

本次技改工程对现有的3台麻石除尘器进行维修加固、并改造增加喷淋加药和除雾装置,锅炉烟气经烟风管道进入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除尘后废水由底部溢流孔排出进入沉淀池,沉淀循环使用。净化后的气体,通过主筒体上部锥体部分进行脱水处理进入副筒后再进行沉降、分离脱水,净化后的烟气通过副筒体下部排入引风机进入从下一道脱硫工序。

2氧化镁制备

氧化镁经计量后加入制浆罐,浆液经浆液泵送至循环灌,经循环泵进入脱硫塔,反应后浆液进入浓浆罐,上清液进入滤液池,返回制浆罐,重新循环。沉淀物进入压滤机压缩为滤饼。

3)烟气脱硫

脱硫工艺采用湿法烟气脱硫,原理是利用液体吸收剂或碱性溶液等洗涤烟气以除去烟气中的SO2。本项目采用氧化镁为脱硫剂,烟气中SO2在脱硫塔内与循环溶解有氧化钙的微细液粒接触并进行反应,生成亚硫酸钙颗粒,从而达到脱硫的目的。

来自锅炉的烟气经过除尘后在引风机作用下进入脱硫塔,吸收塔为逆流喷淋空塔结构,集吸收、氧化功能于一体,上部为吸收区,下部为氧化区,经过除尘后的烟气与吸收塔内的循环浆液逆向接触。系统装4台浆液循环泵,每台循环泵对应一层雾化喷淋层。当只有一台锅炉运行时或负荷较小时,可以停运1-2层喷淋层,此时系统仍保持较高的液气比,从而可达到所需的脱硫效果。吸收区上部装二级除雾器。吸收SO2后的浆液进入循环氧化区,在循环氧化区中,亚硫酸镁被鼓入的空气氧化成硫酸钙晶体。同时,由吸收剂制备系统向吸收氧化系统供给新鲜的氢氧化镁浆液,用于补充被消耗掉的氢氧化镁,使吸收浆液保持一定的pH值。反应生成物浆液达到一定密度时排至脱泥机进行脱水。

锅炉烟气经过上述除尘、脱硫设备后,通过45m烟囱高空排放。

3. 主要污染物及环保处置措施

本项目为环保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后将对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进行除尘、脱硫处理,降低烟气污染物的排放。但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废水、废渣,项目主要污染物及环保处置措施如下。

3.1 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改建后,锅炉排污水进入除尘器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改建部分新增用水,但用水通过损耗和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

氧化镁和水加入配液罐,搅拌后,氧化镁溶液进入循环罐,在循环泵作用下喷入脱硫塔,脱硫塔底部浆液返回循环罐后经排浆泵进入浓浆罐,浓浆罐上清液进入滤液池;浓浆罐下部沉淀物进入压滤机,泥饼收集后外运,压滤机滤液也进入滤液池。滤液返回脱硫塔重新循环,未外排。

经过实地调察和资料收集,本项目投入试运营以来未发生过事故,废水循环利用措施可行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未新增管理人员,因此生活污水量没有变化。废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未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经现场调查,项目生活废水处理方式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处理措施可行。

3.2 废气

1)扬尘

项目运营期扬尘主要是储煤场扬尘及除尘灰渣和脱硫剂在输运、装卸时措施不当,会产生扬尘。

项目原煤堆场位于锅炉房南侧,采用砖砌围墙隔开,原煤由汽车运输至煤场,将原煤自卸至受煤坑,经提升机提升至锅炉房顶部原煤储仓暂存;在锅炉房西北侧、脱硫车间北侧现有1座灰渣池(5m×3m×1m),炉渣、脱硫渣及除尘灰在该处暂存。

根据现场调查,原煤堆场有原煤露天堆放,由于市医院储煤场地势较低,区域地面风速较小,同时原煤堆放厂采用篷布覆盖及洒水措施,原煤堆场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但原煤堆场堆放原煤高于四周边界,在风动力作用下会对大气产生污染,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煤堆场管理,降低堆煤高度,对原煤堆场进行篷布覆盖,以减少无组织粉尘污染。

2)锅炉烟气

项目对市医院原有锅炉房废气处理措施进行技术改造。

将原6t/h锅炉配套麻石除尘器拆除,并于风机房新建配套6t/h锅炉麻石水膜除尘器,对原有10t/h锅炉及4t/h炉配套麻石除尘器,进行维修、加固,加装喷头,增加除尘效率(2t/h锅炉为4t/h蒸汽锅炉备用锅炉,因此与4t/h蒸汽锅炉共用一套除尘器);在除尘器尾部新建烟气脱硫装置,3套麻石除尘器共用一套湿法氧化镁法烟气脱硫装置,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后通过市医院原有45m烟囱排放,大大降低了烟气中污染物浓度,使烟气达标排放。

通过对锅炉烟气监测结果可知,本次技改工程大大降低了烟气中颗粒物及SO2的排放量,除尘脱硫效果显著。

3.3 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风机、真空脱泥机、浆液循环泵、水泵等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达到70-90dBA)。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3.4 固体废物

项目锅炉房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经脱硫车间北侧灰渣池暂存后,定期外运做建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经现场调查,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表四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意见

1. 环评结论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属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对酒泉市人民医院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工艺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原有麻石水膜除尘器的检修加固及新建一套湿法氧化镁脱硫装置。项目总投资为320万元。项目完成后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20147月开始执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2014)表2锅炉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减少烟尘10.06t/aSO227.03t/a,项目环境效益显著。

1.2 项目建设必要性

酒泉市人民医院,地处酒泉市中心地段,人口密集,地段繁华,医院锅炉房紧邻街道。现有在用燃煤锅炉4台,分别为10t热水锅炉,6t热水锅炉,2t蒸汽锅炉,4t蒸汽锅炉。4台锅炉使用传统落后的冲击、水膜除尘器进行简单除尘后,便将烟气直接排入大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污染严重。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酒泉市环境监测站201320t蒸汽锅炉的监测报告数据,根据监测结果,烟尘排放浓度为188mg/m3SO2排放浓度为550mg/m3NOx排放浓度为265.61mg/m3,其中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均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排放限值。因此,对市医院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改造,可以降低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显著改善局部大气环境。

1.3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酒泉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合理,场址所在地生态环境简单,交通便利,所需水、电、通讯等各种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的建设选址合理。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在采取各种施工期减缓措施以及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后,各污染要素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方面。项目建成后对局部大气环境具有明显改善作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评价结果

1)施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及时检修施工车辆、设备,加强环境管理,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直接用于泼洒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等有效手段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2)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采用湿法氧化镁法。燃煤烟气经本项目设置的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20t锅炉烟气排放浓度为烟尘47.0mg/m3SO2165 mg/m3NOX265.61 mg/m3,排放量分别为为3.36t/a9.0t/a17.51 t/a,烟气经项目原有45m烟囱排放。烟囱增设在线监测设施。经预测污染物落地浓度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59.2m3/a,水质相对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等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即:pH69CODCr500mg/LBOD5350mg/LSS 400mg/L)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在操作和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可到70~90dBA)。

对于噪声源设备首先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安装于封闭的房间内。在设备安置过程中,采取防振、减振等措施,并对房间采取吸声、隔声措施。在采取措施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GB3096-20081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锅炉炉渣、除尘灰渣、脱硫滤饼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可作为建材出售;脱硫渣滤饼可作为富镁肥料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可以明显改善区域大气环境,且不产生新的污染。

1.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酒泉市医院燃煤锅炉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污染物减排显著,改造技术方案可行。通过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在确保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及区域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2. 建议

1)根据项目现有规划场地,优化平面布置。

2)利用项目空地,尽可能提高项目区绿化面积,并注意绿化布局。

3)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最大限度确保医院锅炉房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医院的正常运作。

    4)根据各级环保部门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小吨位燃煤锅炉会逐步淘汰,建议医院计划锅炉改造资金,为后期燃煤锅炉的整改做好准备。

3. 环评审批意见

我局于2016520日,在肃州区组织有关专家对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评审,会议组成了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了技术评审意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向我局提交了《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根据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报批本)批复如下:

一、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

二、《报告表》编制符合规范要求,内容全面,工程和环境情况分析清楚,重点突出,评价等级、标准合适,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环保措施可行,《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2号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占地面积1520m2。本技改项目主要对市医院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麻石水膜除尘器的检修加固及新建湿法氧化镁法脱硫装置等。总投资32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经审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保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四、项目建设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完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施工,对高噪声源要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施工场地、原材料堆放、运输车辆要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夜间禁止施工,严禁噪声、扬尘等污染物影响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2、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市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采用湿法氧化镁法、燃煤烟气经本项目设置的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项目原有45m烟囱排放。锅炉燃煤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囱增设在线监测设施。

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对于噪声源设备首先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并将设备安装于封闭的房间内。运营期噪声排放值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锅炉炉渣、除尘灰渣、脱硫滤饼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可作为建材出售;脱硫滤饼可作为富镁肥料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技改工程完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烟尘:3.36t/aSO29.0t/aNOX17.51t/a

六、项目建设期间,接受肃州区环境监察大队的监管。项目建成后,需由肃州区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并出具“三同时”监察报告后,申请我局进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表五  验收监测内容

1. 锅炉废气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目前市医院锅炉房仅运行10t/h热水锅炉及4t/h蒸汽锅炉一台(6t/h2t/h锅炉备用),因此本次监测在烟气进入脱硫塔前和脱硫后烟囱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以监测SO2NOX、颗粒物。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本次验收监测均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分析方法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规定。

2. 噪声

1)点位布设:在项目厂界四周、市医院南侧及西侧敏感点各布设1个监测点,噪声监测点布设在厂界外1m,高度1.2m处。监测点位如表5-1

5-1   噪声监测点位表

编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位

1#

边界以东

边界外1m、高度1.2m

2#

边界以南

边界外1m、高度1.2m

3#

边界以西

边界外1m、高度1.2m

4#

边界以北

边界外1m、高度1.2m

5#

市医院家属楼

建筑外1m、高度1.2m

6#

西环南路3号居民楼

建筑外1m、高度1.2m

2)监测频次:监测在正常生产时间内进行,监测时段昼间为6:0022:00,夜间为22:006:00。每天昼间、夜间分别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3)仪器及分析方法:监测仪器为国产AWA5688型噪声统计分析仪,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监测。

3. 验收监测点位布置图

本次验收监测具体点位平面布置图见图5-1

 

5-1   本项目监测点位平面布置图

4. 环境管理检查

针对该项目具体情况本次验收监测环境管理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环保机构设置

3)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4)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5)项目变更情况

6)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去向

7)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对照表

8)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及扰民情况调查

5. 验收监测质量控制

5.1 监测期间工况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监测期间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各设施运行状况,确保监测数据是在企业正常运行中取得的。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市医院锅炉房各设施运行状况正常。项目冬季运行一台10t/h热水锅炉(6t/h热水锅炉备用)及一台4t/h蒸汽锅炉(2t/h备用)。经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期间,各设施运行正常,工况稳定,设备工况负荷达78%-80%,满足验收监测条件,监测的数据记录有效。

5.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在工况稳定、处理负荷达到设计负荷75%以上时进行监测。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或推荐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4)对有质控样品的分析项目同时进行质控样品测定。

5)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6)监测分析数据及报告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规范和计量法规,如实填写分析原始记录,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审核,最后审定签发。

 

 

 


表六  验收监测结果

1.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1.1监测结果

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121-2日对项目进行了锅炉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汇总如表6-1

6-1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标干流量Nm3/h

颗粒物

SO2

NOx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脱硫

12

1

21161

176.10

1.71

1731.05

16.79

207.27

2.01

19914

188.05

1.72

1721.02

15.71

208.15

1.90

20834

172.11

1.64

1716.87

16.39

210.76

2.01

12

2

18128

204.87

1.70

1712.51

14.23

209.24

1.74

18406

175.06

1.45

1731.56

14.34

214.44

1.78

17988

224.74

1.82

1721.56

13.94

210.67

1.71

均值

19405

190.15

1.67

1722.43

15.23

210.09

1.86

 

总排放口

12

1

24933

32.13

0.33

77.52

0.81

212.64

2.21

 

24922

39.47

0.41

79.44

0.82

212.16

2.20

 

25049

34.29

0.36

82.32

0.86

216.48

2.26

 

12

2

25175

31.09

0.33

83.29

0.89

212.94

2.28

 

25397

30.93

0.33

81.88

0.88

210.12

2.27

 

23883

35.65

0.36

79.76

0.81

208.00

2.11

 

均值

24893

33.92

0.35

80.70

0.85

212.06

2.22

 

标准

--

≤50

--

≤300--

--

≤300

--

 

去除效率

--

82.16%

--

95.31%

--

--

--

 

1.2监测结果分析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烟尘、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废气烟尘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脱硫前后烟尘去除效率达到82.16%SO2去除效率达到95.31%。高于环评预测的脱硫效率75%及除尘效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75%。据此,本次验收监测报告认为,本项目脱硫除尘达标治理项目效果显著。

2. 噪声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共布设6个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2

 

 

 

6-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汇总   单位:dBA

测点编号

测点位置

2017.12.1

2017.12.2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侧

52.4

41.2

51.2

41.7

2#

厂界西侧

51.9

40.1

51.0

39.6

3#

厂界南侧

48.2

40.1

49.2

39.5

4#

厂界北侧

54.7

41.8

51.6

44.2

5#

市医院家属楼

47.7

42.6

51.7

44.9

6#

西环南路3号居民楼

52.4

42.6

52.0

43.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55

45

55

45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及敏感点噪声均无超标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3. 废水调查结果

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故对废水不进行监测。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调查如下:

1)生产废水

本项目改造后,锅炉补充水水量不增加,本项目改建部分新增用水主要为脱硫系统用水,但用水通过损耗和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

经过实地调察和资料收集,项目建有2.5m×2.5m×2.3m沉淀池2个、1.4m×1.4m×1.75m沉淀池8个及2个冲洗用清水池,本项目投入试运营以来未发生过事故,废水循环利用措施可行,项目无废水产生。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未新增管理人员,因此生活污水量没有变化。废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运营生活污水未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4. 固废调查结果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炉渣、除尘灰、脱硫滤饼及生活垃圾。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经灰渣池(5m×3m×1m)暂存后,定期外运做建材;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3.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总量统计如表6-3

 

6-3  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表

           

烟尘排放量(t/a

SO2排放量(t/a

NOX排放量(t/a

环评批复要求总量控制指标

3.36

9.0

17.51

实际排放总量

3.024

7.344

12.787

由总量统计表可见:烟尘、SO2NOX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环评设计锅炉产生的废气中含烟尘、SO2NOX,排放总量分别为3.36t/a9.0t/a17.51t/a。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固的麻石除尘器设施和新建的脱硫塔处理后直接通过度为45m的烟囱排入大气。验收监测期间对处理后的烟尘、SO2NOX进行监测,其排放浓度分别为33.92mg/m380.70mg/m3212.06mg/m3,排放总量分别为3.02t/a7.34t/a12.79t/a。本项目锅炉废气产生烟尘、SO2NOX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4. 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核算

依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数据,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改造项目“三本账”核算见表6-4

6-4   技改项目“三本账”统计表

污染物类型

污染物

名称

单位

原有工程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总排

放量

排放量

增减

废气污染物

SO2

t/a

36.03

28.69

7.34

-28.69

NOX

t/a

17.51

4.72

12.79

-4.72

颗粒物

t/a

13.42

10.4

3.02

-10.4

固体

废物

炉渣

t/a

1650

1650

1650

0

除尘灰

t/a

625

10.4

635.4

+10.4

脱硫固废

t/a

0

0

134.66

+134.66

生活垃圾

t/a

10.8

0

10.8

0

由表6-4可见,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后,烟尘排放量减少了10.4t/aSO2排放量减少了28.69t/aNOX排放量减少了4.72t/a,除尘灰增加了10.4t/a,脱硫固废增加了134.66t/a

5. 在线监测

经向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现有燃煤蒸汽锅炉2t/h一台,4t/h两台(一台在用,一台锅炉报废),6t/h热水锅炉一台,10t/h热水锅炉一台。冬季运行两台锅炉,10t热水锅炉(6t热水锅炉备用)和4t蒸汽锅炉一台(2t蒸汽锅炉beiyong ),共计14t;夏季仅运行一台4t蒸汽锅炉(2t蒸汽锅炉备用)。因此,根据项目实际运行不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在线检测系统的要求,本次技改项目可暂不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


表七  环保检查结果

1. 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经实地检查,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立项审批手续齐全。本项目能够按照环保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执行了现行有关规范和环境质量标准,所产生的三废经采取治理措施后排放。

2. 环保机构设置

经检查,酒泉市人民医院制定了《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工作制度》等相关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设施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同生产设施做到同步运行、同步点检、同步检修,能通过检修和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环保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督察解决

3.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目前项目环保设施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能通过检修和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环保设施的问题,并严格督查解决的结果,基本保证厂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该工程建设基本能够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物治理和生态防护措施。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工程配设专人负责施工期及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详见表7-1

 

 

 

 

 

 

 

 

7-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项目

环评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

落实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及效果

未采取措施的原因

工程设施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2号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占地面积1520m2。本技改项目主要对市医院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麻石水膜除尘器的检修加固及新建湿法氧化镁法脱硫装置等。总投资32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周边情况均与批复一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批复一致,项目目前总投资为220万元,环保投资为220万元。

评阶段预估脱硫塔建造费用较高,且项目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根据实际设备购买安装情况,投资费用减少为220万元

施工期环保工程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施工,对高噪声源要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施工场地、原材料堆放、运输车辆要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夜间禁止施工,严禁噪声、扬尘等污染物影响周围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企业在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洒水、围挡、加盖蓬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未施工;施工固废合理处置;有效降低了施工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为街道相关投诉

--

运营期

环保工程

2.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市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可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生产废水中锅炉排污水进入除尘器循环利用;脱硫塔底部浆液经渣浆泵进入真空脱泥机,脱水后滤液返回脱硫塔重新循环,生产废水均循坏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除尘,脱硫采用湿法氧化镁法、燃煤烟气经本项目设置的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项目原有45m烟囱排放。锅炉燃煤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囱增设在线监测设施。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由监测结果可见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后经45m高的烟囱排放。项目在线监测设备未安装。

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有关在线检测系统的要求,项目可暂不安装烟气在线监控系统。

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对于噪声源设备首先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振、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并将设备安装于封闭的房间内。运营期噪声排放值需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锅炉炉渣、除尘灰渣、脱硫滤饼和生活垃圾。锅炉炉渣、除尘灰渣可作为建材出售;脱硫滤饼可作为富镁肥料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房炉渣、除尘灰、脱硫渣及生活垃圾。项目锅炉房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经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全部外运做建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总量控制

结合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特征,主要污染物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烟尘:3.36t/aSO29.0t/aNOX17.51t/a

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由监测结果计算可知,排放总量分别为烟尘:3.02t/aSO27.34t/aNOX12.79t/a本项目锅炉废气产生的烟尘、SO2NOX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要求

--

5. 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概算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320元,占总额的100%。由于环评阶段预估脱硫塔建造费用较高,且项目未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经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具体投资见表7-2

7-2   环保设置投资变化情况表

序号

项目

环保措施

环评阶段预估费用(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备注

施工期

扬尘治理

围挡设施、洒水抑尘等

3.0

1.0

 

固废治理

施工场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理等

3.0

1.0

 

噪声治理

施工期噪声影响减免措施,设置简易隔声围护板、设备减震、防震等

4.0

2.0

 

运营期

废水处理

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等

--

--

现有

废气治理

除尘系统

80

206

现有检修

脱硫系统

180

 

在线监测系统

20

--

未建

噪声治理

运营期高噪声设备基础防振减振,空压机房脱硫间等隔声噪声治理。

20

5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收集桶

--

--

现有

环境管理、环境监控

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及监控

10

5

 

合计

 

320

220

 

 

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调查

经向建设单位了解,,酒泉市人民医院编制了《酒泉市人民医特种设备(电梯、高压氧仓、中心供氧系统、锅炉)应急预案》(酒市医发【2006160号。

7.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对照表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对照表如表7-3所示。

7-3   项目环保设施对照表

项目

环评要求措施/措施

实际建设环保设施/措施

废气

治理

除尘:麻石水浴除尘器(检修加固)

脱硫:氧化镁法脱硫塔2座(新建)

项目对原有3台麻石除尘器进行检修加固,6t锅炉除尘器搬迁至锅炉房;新建湿法氧化镁法脱硫设施一套,除尘脱硫塔、净化脱硫塔各一座

在线监测设施1

       未建

废水

处理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除尘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原有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

治理

高噪声设备基础防振减振,空压机房脱硫间等隔声噪声治理

项目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治理

脱硫副产物外销;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填埋场场

项目锅炉房炉渣、除尘灰、脱硫渣经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运做建材,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8. 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及扰民情况调查

酒泉市人民医院位于西大街南侧,西环南路东侧。本项目位于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东侧为市医院感染科,南侧为西大街小学,西邻南环东路,北侧为市医院洗衣房。项目四周环境敏感点如表7-4。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经向肃州区环保局了解,该项目现阶段建设及运行期,均未接到居民投诉,未发生扰民事件。

7-4   项目四周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表

序号

敏感点

距拟建项目方位、距离

保护级别

1

西大街小学

SE

7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2

市医院家属楼

SE

40m

3

市医院住院部

NE

  50m

4

市医院内科门诊

N

50m

5

市医院感染科

SE

相邻

6

西环南路3号居民楼

W

50m

7

西环南路5号居民楼

SE

100m

8

西环南路7号居民楼

SE

140m


表八  结论与建议

根据上述对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的分析,提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1. 结论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位于酒泉市人民医院锅炉房原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44′32.96″、东经98°30′8.68″。东侧为市医院感染科,南侧为西大街小学,西邻南环东路,北侧为市医院洗衣房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价批复的要求能够按照环保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执行现行有关规范和环境质量标准,基本完成了相应环保设施的建设。监测期间,环保设备及公用系统运行正常稳定。

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2.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较短,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走访发现:

施工期大气环境采取在场地平整、土建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洁,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直接用于泼洒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源的管理等有效手段降低施工期噪声污染;经现场实地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扰民现象且环保部门也未接到相关投诉;施工期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2.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医院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医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通过对原有麻石除尘器进行维修加固,并新增脱硫装置,采用湿法氧化镁法对锅炉烟气进行脱硫除尘。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后通过医院锅炉房原有45m烟囱排放排放,大大降低了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经实际监测,经处理后的烟气排放浓度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规定的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4)固废

项目锅炉炉渣、除尘灰渣、脱硫渣等可作为建材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此固体废物未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 环境管理检查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建设前期、施工期、运营期积极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在工程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工程在阶段性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 竣工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水、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调查认为,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对该项目给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5. 补充措施与建议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2)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增加环保投资,加大减排力度。

(4)建议建设单位及时对原煤堆及时洒水,以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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